根据有关规定,清明节假期自4月4日至4月6日,4月7日正式上课,为了做好假期期间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制度,固定值班地点、值班电话和值班人联系方式,做好值班记录。4月4日前要将值班安排表报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。
2.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,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细致的安全教育,确保本单位财产及师生外出的安全,同时要对供电线路、危险品仓库、图书室、实验室等进行全面排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消除事故隐患。
3.后勤集团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饮食卫生,做好后勤保障工作,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。
4.保卫处要严格门卫制度,抓好校内治安巡逻,严防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,加强学校湖面的安全管理、湖面的安全巡查以及紧急救助工作。校园管理中心要做好东西校区湖面的安全警示工作。
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
2008年4月2日